一、业务简述 租赁住房贷款是我行向租赁住房开发建设或经营企业发放的,用于新建、购置租赁住房项目或用于租赁住房装修改造及日常经营的贷款。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商业性租赁住房项目。
三、办理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条件 借款人依法设立,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记录良好,借款人资质、实收资本等符合我行相关规定。 (二)贷款项目条件 新建租赁住房项目应符合当地住房租赁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立项或备案文件完备,项目资本金等符合国家及我行相关规定。购置租赁住房项目应产权清晰,能够取得合法有效的不动产权证书。自有租赁住房运营项目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应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应取得有效证明文件。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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