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流动资金贷款是我行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办理银行贷款的主体除外)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二、适用对象
生产经营正常,有中短期生产经营周转资金需求的企业借款人。
三、开办条件
借款人依法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经营合法合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信用状况良好;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