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介绍 财务公司金融债,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财务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财务公司金融债是金融债券的一种,可根据发行人的融资需求灵活设计发行期限、发行品种等。
二、适用客户 适用于具有中长期直接融资需求,经营业绩良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设立财务公司法人客户,客户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 2. 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3. 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4. 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 应由财务公司的母公司或其他有担保能力的成员单位提供相应担保,经银监会批准免予担保的除外; 6. 设立1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申请前1年利润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且有稳定的盈利预期;申请前1年,不良资产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资产损失准备拨备充足;申请前1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7. 无到期不能支付债务。
三、功能特点 该产品可为财务公司募集到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有效提升核心负债比例,改善流动性风险状况、利率风险状况,并降低资金成本,提高经营效益。该产品可有效缓解财务公司资金错配问题,优化中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结构,为集团提供更有力的财务支持。
四、我行产品优势 1. 承销实力强:我行是财政部国债承销甲类成员、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是国内最先取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格的商业银行,历年来多次被财政部及人民银行评为优秀承销商及优秀交易商。 2. 承销经验丰富:我行拥有专业我承销业务团队,具有丰富的债券承销经验,在客户服务、信用风险审查评估、承销交易执行等方面,建立了完善有效的内部运行机制。 3. 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我行与监管机构建立并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协调关系,并与投资者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能够有效保证产品的顺利发行。
五、产品价格 该产品发行利率根据期限、客户评级水平、市场环境等情况而不同。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制定,并遵循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定价的指导意见。
六、服务渠道和时间 财务公司客户可根据自己融资需求情况,在营业时间内直接联系我行申请办理。
七、申办流程 1、项目审核:客户须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向我行提交申请资料,由我行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信用风险审查,并与客户签署相关协议。 2. 注册申报:我行将项目注册申报材料送银保监会(局)及人民银行审批。 3. 产品发行:项目通过监管机构审批通过后,我行即可组织进行债券的发行工作。
八、业务示例 近年来,我行先后完成了10亿元上海电气集团财务公司金融债、13亿元武钢财务公司金融债、60亿元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债,30亿元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金融债的主承销工作。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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