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是指保险公司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保险公司其他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债券。 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是金融债券的一种,可根据发行人的融资需求灵活设计发行期限、发行品种等。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具有直接融资需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设立的保险公司法人客户。
三、功能特点 该产品主要用于补充保险公司资本金,提高气抗风险能力。
四、特色优势 1. 承销实力强:工行是财政部国债承销甲类成员、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是国内最先取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格的商业银行,历年来多次被财政部及人民银行评为优秀承销商及优秀交易商。 2. 承销经验丰富:工行拥有专业的承销业务团队,具有丰富的债券承销经验,在客户服务、信用风险审查评估、承销交易执行等方面,建立了完善有效的内部运行机制。 3. 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工行与监管机构建立并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协调关系,并与投资者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能够有效保证产品的顺利发行。
五、产品价格 该产品发行利率根据期限、客户评级水平、市场环境等情况而不同。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制定,并遵循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定价的指导意见。
六、服务渠道和时间 保险公司客户可根据自己融资需求情况,在营业时间内直接联系工行申请办理。
七、申办流程 1. 项目审核:客户须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向工行提交申请资料,由工行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信用风险审查,并与客户签署相关协议。 2. 注册申报:工行将项目注册申报材料送银监会及人民银行审批。 3. 产品发行:项目通过监管机构审批通过后,工行即可组织进行债券的发行工作。
八、业务案例 我行为中国人寿、人民保险、太平洋财险、人民人寿、中邮人寿等客户发行过资本补充债。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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