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代理利率交易与结算业务是指工行在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代理境外机构投资者客户进行债券交易及衍生产品交易,并代理境外机构投资者客户办理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等业务的产品。 适用对象: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境外央行类机构投资者和境外商业类机构投资者。境外央行类机构投资者指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境外商业类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上述金融机构依法合规面向客户发行的投资产品,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中长期投资者。
二、开办条件 有在境内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投资交易需求,且有意愿通过工行办理代理利率交易与结算,符合监管机构进入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交易要求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境外央行类机构投资者和境外商业类机构投资者。 符合上述要求的境外机构投资者需向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机构办理注册或备案手续后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三、特色优势 1.丰富的市场经验 自1997年6月银行间市场成立以来,工行就作为首批参与机构开办银行间市场业务,历经二十余年的市场风雨,积累了丰富的市场经验。 2.齐全的业务资格 工行是首批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公开市场操作一级交易商、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政策性金融债承销团甲类成员以及债券结算代理人等资格的市场成员,是我国银行间市场人民币业务资格最为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 3.突出的市场地位 工行是银行间债券市场最大的投资者、做市商,也是最大的承销银行,债券承销业务连续多年市场份额排名第一。丰富的交易资源和投资经验,为客户提供强有力的市场报价。 4.强大的市场影响力 工行连续多年获得以下奖项:最佳境外机构代理人(CFETS)、最具市场影响力奖(CFETS)、银行间债券市场最活跃债券交易商(CFETS)、最佳衍生产品交易奖(CFETS)、对外开放突出贡献奖(CFETS)、年度债券自营业务优秀结算成员(CCDC)、年度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优秀结算成员(CCDC)、优秀结算代理机构奖(CCDC)、银行间债券市场最佳做市商(NAFMII)。 5.优秀的代理交易与结算业绩 工行是首批开展代理利率交易与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之一,连续多年获评中央结算公司“年度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优秀结算成员”、“优秀结算代理机构奖”,连续多年获评交易中心“最佳境外机构代理人”、“对外开放突出贡献奖”。工行拥有庞大的人民币资金实力、集约化的资金营运体系、广泛的交易对手和经验丰富的投资交易团队,可以为客户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债券报价和交易服务,目前已服务来自全球超过60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客户,多元化满足客户对中国银行间市场投资需求。 6.出色的增值服务 工行卓越的研究团队将及时向客户提供全面的市场信息、差异化的投资建议和动态的组合管理策略。
四、业务示例 2019年3月,某境外商业银行香港分行选择工行作为其结算代理人,希望工行协助其向人民银行备案进入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并通过投资债券提高资金运作收益。2019年5月,该客户向工行提出购买面值6000万元三年期某中票债券的需求,工行根据其需求向其提供了具有竞争力的市场报价,代理该客户在银行间市场达成交易,协助其完成投资组合配置人民币的需求。
五、操作指南 (一)服务渠道和时间 客户可在工行分支机构或总行营业时间内,向开办该业务的工行分支机构或总行申请开办代理利率交易与结算业务。 交易时间:对于T+0交易,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7:00;对于T+1及以上的交易,交易时间延长至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交易时间以相关市场公告为准)。 (二)业务流程 1. 为客户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机构办理注册或备案手续;以客户的名义为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等银行间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办理债券账户开户、销户等手续;为客户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开立本币交易系统账号。 2. 受理客户询价,并根据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与交易对手在本币交易系统里达成债券交易和衍生产品交易。 3. 根据客户委托,逐笔为其办理债券过户或者资金清算等手续。 4. 按照客户需求,根据客户委托代理客户办理衍生产品后台交易确认及资金清算。 5. 为客户提供债券及衍生产品的查询和对账服务。 6. 客观、及时地向客户提供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衍生产品市场相关信息等。 (三)代理利率交易 1. 客户有债券交易需求,可通过约定即时沟通工具、指定电子邮件等指定渠道向工行提出询价需求,工行根据客户需求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询价反馈客户。 2. 客户确认交易意向后,可通过约定即时沟通工具、指定电子邮件等指定渠道向工行发送代理交易委托书,工行对于客户交易委托进行审查后,代理客户达成债券交易和衍生品交易。 3. 交易达成后,工行根据客户要求,通过指定电子邮件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向客户提供本币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 (四)代理利率结算 1. 工行根据与客户的约定,可在达成债券交易后根据客户交易委托书和成交单直接代理客户办理债券结算,或根据客户发送的代理利率结算指令代理客户办理债券结算。 2. 债券结算完成后,工行根据客户的要求通过电子邮件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向客户提供中债综合业务平台或上海清算所客户终端系统生成的债券交割单。
六、常见问题 1. 客户办理代理利率交易与结算业务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客户应向工行支付代理利率交易与结算佣金,佣金标准由工行和客户通过协议约定,同时应向中央结算公司、上海清算所和交易中心交纳相关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参见中央结算公司、上海清算所和交易中心的相关收费办法,上述费用由工行按照相关规定代收代缴。 2. 通过工行代理可以开展哪些利率交易品种? 代理利率交易与结算交易品种包括债券交易和衍生品交易等监管部门允许开办的交易产品。债券交易包括债券现券、债券回购、债券借贷等交易品种,衍生产品交易包括债券远期、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交易品种 3. 现券交易结算周期有哪些? 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现券交易,可根据需求选择T+0、T+1、T+2、T+3或T+N(N≥4)作为结算周期。 4. 现券交易以何种方式进行结算? 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交易按照券款对付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七、注意事项 风险提示: 债券价格受国内外各种政治、经济因素及突发事件的影响,可能会发生不利波动。客户进行债券交易存在亏损的可能,客户应关注市场价格变化,谨慎交易。 客户进行债券交易除关注市场风险外,还应当注意可能面临的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及突发事件风险,以及其他或有风险,请仔细阅读产品介绍和业务协议中的相关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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