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代理并购与投资,是指我行综合运用投资银行服务手段,为并购交易主体提供代理投资产品或服务,用于直接或间接支付并购交易价款、费用的代理投资业务,包括理财投资或代理销售并购投资工具等。
二、适用对象 1. 并购方应在工商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 2. 信用等级符合工商银行代理并购与投资准入要求; 3.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工商银行行业信贷政策,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 4、并购交易依法合规。
三、开办条件 申请开办的客户,应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
四、收费标准 双方协商后,签订重组并购财务顾问协议。按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应的财务顾问费。
注: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标准以中国工商银行投资银行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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