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代理同业投资业务
投行集成服务业务
投行代理同业投资业务
一、业务简述
工商银行投行代理同业投资业务是指我行作为投行顾问,受理承接投行同业机构向我行推荐的融资客户、融资项目或融资工具,以及由投行同业自身持有或代理投资形成的存量资产,并通过对接银行理财资金或代销资金等方式,满足同业机构或其服务客户融资需求的业务。
二、适用对象
希望与我行在投行业务领域开展合作的各类投行同业机构及其服务的融资客户。
三、服务内容
项目优化与推荐、产品设计与优化、协助同业或其客户完成融资;资金来源为我行发行理财产品募集的理财资金或代理代销资管计划所募集的资金(理财资金)。
四、费税标准
双方协商后,签订相关顾问服务协议。按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应的顾问费。
投行集成服务业务
一、业务简述 工商银行投行集成服务业务致力于成为客户的投行业务集成服务商和业务主办行,以总协调人和总牵头人的身份,整合行内外投行业务资源,牵头落实、逐项分包,为企业提供综合性、全方位、多层次、持续性的投行业务服务,可满足企业不同阶段或特定项目的全面投行业务需求。
二、适用对象 投行服务需求种类多、结构复杂以及投融资金额较大的客户或者希望寻求工商银行长期提供综合性投行顾问服务的客户。
三、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顾问、股权融资顾问、债务融资顾问、资产管理顾问、上市顾问、法律与财务顾问、商业与管理咨询、重组并购顾问、财务重整顾问及其他创新服务等。
四、费税标准 双方协商后,签订投行集成服务协议。按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应的集成服务顾问费。
五、特色优势 投行集成服务业务依托我行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号召力,由我行先行承揽客户的全面投行业务需求,再逐项分包,并根据需要集合行内外产品或金融同业等合作方及中介机构,协同为客户提供一揽子投行服务,在降低客户综合服务搜寻成本的同时,可显著提高客户服务体验。
注: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内容以当地分行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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