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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委托贷款是指工行接受委托人委托,由委托人提供资金,并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向个人客户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服务业务。借款的金额、期限均由委托人与借款人自行商定。
☆ 产品特色
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可为发生直接融资往来的借贷双方创造价值,通过银行“第三方”独立见证、规范借贷合同文件、妥善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协助收回贷款本息及代为催收等服务,可降低借贷风险,为委托人债权提供更好的保护。同时,借款人可获得规范的贷款计息及清晰的还款记录,增进自己的信用财富。
☆ 申请条件
个人委托贷款的委托人可以是拥有合法资金来源的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个人委托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目前贷款币种仅可为人民币。
☆ 申请贷款应提供的资料
委托人须准备以下资料:
(一)合法的身份证件;
(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书;
(三)委托贷款资金来源证明或声明材料
(四)结算账户;
(五)经办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借款人须准备以下资料:
(一)合法的身份证件;
(二)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材料;
(三)结算账户;
(四)经办行及委托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1. 担保方式
工行可办理多种担保方式,如抵押、质押、保证、组合担保等,具体选用何种担保方式由委托人与借款人自行商定。工行可代为办理抵押登记、质押冻结等担保手续。
2. 还款方式
工行支持多种还款方式,如利随本清、等本、等额、按期还息一次还本、按年递增递减等,具体选用何种还款方式由委托人与借款人自行商定。
3. 贷款用途
借款人可将贷款用于购买住房、汽车、大额耐用消费品或用于家居装修、度假旅游、教育助学等消费需求,以及用于其它正当经营的资金需求。目前工行暂不接受用于证券市场、期货市场或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的个人委托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