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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金融资产质押贷款(简称“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合法有效、符合我行规定条件的质物出质,向我行申请取得的用于合法合规消费或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目前可使用存款、理财、保单、基金、债券、账户交易类产品和积存金作为质押物。
特别提示:贷款资金应用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房地产领域(包括房地产项目开发、购房)、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产、借贷、购买理财产品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若贷款资金挪作他用,我行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收回贷款本息、压降授信额度,将相关信息纳入我行数据库,或采取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措施,并追究借款人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相关影响及相应损失由借款人承担。
1. 质物多样:支持定期存款、理财产品、基金、保险、债券、贵金属等多样化的金融资产作为质物。
2. 自助申请:支持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办理贷款申请、合同打印、线上提款、线上归还等贷款全流程。
3. 方便快捷:贷款自动审批,提款流程简便,动动手指,轻松提款。
4. 用途广泛:可同时支持合法合规的经营、消费用途,更可即时满足小金额的提款需求。
5. 期限灵活:提款期限最短8天,最长一年,满足短期用款、资金周转等贷款需求。
6. 还款方便:可采用自由资金还款或质物还款方式进行还款。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70周岁(含)之间。
2. 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的还款意愿。
3. 持有在我行柜面注册/添加电子银行的工银借记卡,且账户卡下挂符合规定的无折(单、凭证)类质物作担保。
4. 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5. 已申领我行U盾或电子密码器。
6. 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质押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