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 基金定投业务的每月最低申购额为200元人民币,投资金额级差为100元人民币。目前,工行推出投资期限为3年、5年和8年的三种基金定投品种,划款期限皆为一个月。 2. 某支基金产品是否开通基金定期投资业务,以我行与基金公司相关规定为准。 3. 基金定投业务在开放日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办理。每期申购金额应大等于最低申购金额,如果您选择参加日期,应大等于当前日期。 4. 投资人退出基金定投业务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投资人通过我行向基金管理公司主动提出退出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并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人基金定投业务计划停止。二是投资人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投资人指定的扣款账户内资金不足,且投资人未能按照约定及时补足申购资金,造成基金定投业务计划无法继续实施时,系统将记录投资人违约次数,如违约次数达到三次,系统将自动终止投资人的基金定投业务。 5. 基金定投在撤销后,已定投的基金不会自动赎回,需客户自行进行赎回。 6. 所有申购的的基金,无论是补扣申购还是当期扣款申购的,均按扣款当日基金净值申购。 7. 基金定投设置以后,不能修改其内容,如果要修改,建议您撤消后重新签订基金定投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