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述 信用支付功能是工行与特约单位合作共同为买卖双方提供中介的服务——商城在工行建立中间账户,工行负责对买卖双方在商城交易的资金进行存管,并根据买卖双方对交易的确认结果办理资金清算。可实现订单支付、查询、退款、仲裁等功能。
适用对象 希望借助工行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中介(资金清算)与信用保障(资金存管)的中介商城。
特色优势 1. 本功能可同时支持信用支付B2B交易; 2. 信用支付交易中的资金不是进入商城一般结算账户而是进入商城在银行的保证金账户暂存,经过客户确认支付后才由银行进行资金划拨,确保买方资金账户安全; 3. 引入仲裁机制,银行在发生交易纠纷时将会按照仲裁结果进行资金划拨,确保买卖双方利益。
开办条件 1. 企业网上银行注册客户。 2. 需持有:营业执照副本、国际域名注册证、ICP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3. 经办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开通流程 尚未成为工行特约商户的: 一、领取《特约网站注册申请书》及《电子商务业务客户证书信息表》。 二、携带如下材料到当地工商银行网点办理; 1.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ICP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经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填写完整的《特约网站注册申请书》及《电子商务业务客户证书信息表》; 4. 《域名注册证》复印件或其他对所提供域名享有权利的证明。 三、当地分行报工行总行审批; 四、工行审核通过后,与工行协商签订《在线支付合作协议书》,随后可收到工行交给的如下材料: 1. 测试证书; 2. 商户开发软件、接口及技术文档; 3. 工行电子企业标识。 五、商户进行技术开发。 六、与银行共同制定测试、投产计划,准备业务测试环境(含商户端及银行端),申请测试卡,并进行如下测试: 1. 特约网站端的交易测试; 2. 客户端支付交易; 3. 其他还需测试内容。 七、测试通过后,提交测试报告,经银行审核通过后收到银行交来的正式B2C证书。 八、与银行共同进行购物、退货等交易的系统验证,验证通过后,特约网站正式开通。 已经成为工行特约商户的: 一、 签订的在线支付协议中未包含信用支付内容,还需要重新签订在线支付协议。 二、 填写《中国工商银行网上商城商户变更(注销)事项申请表》。
服务渠道与时间 企业网上银行为您提供7x24小时全天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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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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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商城需要在工行开通保证金账户,专用于信用支付交易资金的过渡账户,商城对于该账户中的资金只能够查询,不能够进行转出等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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