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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期限变更 | 指借贷双方和原合同其他当事人同意延长或缩短原合同约定贷款期限的方式。 |
(二)还款方式变更 | 指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由于收入水平变化或发生重大变故导致借款人还贷能力变化,借贷双方和原合同其他当事人同意改变原合同约定还款方式的行为。 |
(三)抵押物变更 | 指因借款人调换房屋、房屋价值变化等原因,借贷双方和原合同的其他当事人同意更换或增加抵押物的行为。 |
注:以上种类变更,您可同时申请一种或多种。 |
☆ 申请条件
(一)在工商银行已经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二)至申请日没有已到期尚未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和罚息;
(三)借款人必须有履行合同变更后归还银行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合同变更时必须征得合同其他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且原合同保证人和抵押人对合同变更后的贷款同意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或新设定的符合银行规定的保证人和抵押人对合同变更后的贷款承担担保责任;
(五)变更还款方式的,原剩余贷款期限须在1年(含)以上,且变更后的还款方式须符合我行的统一规定;
(六)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 申请材料
(一)原《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二)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和职业证明;
(三)原合同其他当事人同意合同变更和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承诺;
(四)抵押物存在共有产权人的,需要出具同意合同变更后继续抵押的证明文件;
(五)如贷款处于保证阶段的,保证人须出具同意变更后继续担保的证明文件;
(六)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