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银行自助注册客户可以在中国工商银行认定的特殊限额特约网站上进行消费支付。自助注册客户若需办理对外转账支付类业务,应开通短信认证支付,或申领U盾、电子密码器等身份认证介质。
客户办理网银互联签约业务,如将工行账户授权给他行客户办理网银互联转账支付业务,仅支持使用二代U盾进行签约验证,单笔支付最高限额不超过5000元,日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不超过5000元,月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不超过5万元,日累计笔数上限为100笔,月累计笔数上限为100笔(该限额2013年2月1日起生效,之前已经签约的客户仍执行签约时约定的限额)。
二代U盾(含通用U盾)客户每日可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对外支付的总限额为20亿元;电子密码器客户每日可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对外支付的总限额为100万元。
第七条 交易费用
客户使用电子银行,应按照中国工商银行门户网站公布的“中国工商银行服务价目表”中有关收费标准缴纳相应费用。
第八条 交易风险提示
1、谨记正确的中国工商银行网站网址,谨慎采用超级链接、二维码等方式访问中国工商银行网站。手机银行客户应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专用的客户端软件登录手机银行。
2、保护好个人的卡号和密码。为保障客户信息和账户资金安全,客户应详细阅读网站上的安全提示内容,按照机密的原则设置密码,避免使用姓名、生日、电话号码等与本人明显相关的信息作为密码;不要将密码提供给他人;妥善保管并经常更换密码;避免将电子银行密码与银行卡密码或其他网站上的用户密码设置为相同密码;不要在输入设备上保存您的密码;不要将密码书写于纸张或卡片上;查看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登录首页上的“提示信息”中的“上次登录时间”和实际登录情况是否相符,如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中国工商银行联系。
3、正确使用U盾。U盾是保障电子银行交易安全的重要工具,应从中国工商银行或指定的合作机构获得。持有U盾的客户请注意妥善保管U盾及其密码。客户使用U盾办理对外支付业务时请仔细核对交易页面中金额、账户等重要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输入U盾密码,U盾液晶屏上会显示交易信息,请您仔细核对后再按下OK键。客户在电子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时,应按照系统提示将U盾插入设备,在系统返回交易成功的信息后,请及时将U盾从设备上拔出。客户忘记证书密码或因密码输错多次而导致证书被冻结的,应及时到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客户进行支付时,不要开启所用设备的远程协助等功能,避免被其他设备控制。在网上购物时一定要在核对支付金额和订单金额无误后再确认支付。
4、正确使用电子密码器。电子密码器应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申领,并根据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激活码激活后使用。客户应妥善保管好电子密码器、合理设置开机密码,防止丢失或被他人盗用。电子密码器屏幕上生成的数字非常重要,使用该串数字就可以对电子银行对外支付进行身份认证,请务必保管好电子密码器及其生成的数字。包括银行、公安机关等机构人员在内的任何人都不应向客户索要电子密码器生成的数字,如果有人索要,请一定不要随意提供,防止受骗。如果客户在上网时,网页上要求输入电子密码器上生成的数字,要特别注意,请首先核对浏览器地址栏中的网站域名是否为icbc.com.cn,如果不是千万不要输入,防止密码信息泄露。
5、正确使用电子银行口令卡。电子银行口令卡应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申领。客户申领电子银行口令卡时发现卡片覆膜、覆膜上的图案等不完整、破损,或所领取电子银行口令卡序列号与申请表上银行打印的电子银行口令卡序列号不一致时,请当场办理更换手续。
客户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申领的电子银行口令卡,防止丢失或被其他人使用。当电子银行口令卡卡丢失或损毁后,请及时到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重新办理申领手续。客户输入正确的密码字符并通过系统验证记为一次使用,电子银行口令卡的使用次数为1000次,达到使用次数后即不能使用,请及时到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申领新卡手续。若发生可能导致电子银行口令卡数据泄漏的事件,为保障客户账户资金安全,中国工商银行将作废该电子银行口令卡,并将这一信息及时告知客户,客户可到营业网点更换新卡。
6、使用短信认证的客户在交易过程中应仔细核对以下事项: 短信编号与交易页面中显示的短信编号是否一致;短信中显示的交易金额是否正确;若进行转账汇款交易的,短信中显示的收款账号4位尾号是否正确。核对无误后,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完成交易。客户应保护好短信验证码,不要透露给他人。若上述信息存在可疑情况,客户应立即中止交易。
7、保护好用于接收短信验证码等信息的手机,不应随意借给他人使用,不要轻易相信并点击通过短信、微信等发来的链接(包括二维码链接),注意及时查杀手机病毒。
8、客户办理使用特定终端信息(如手机/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设备识别码等)的电子银行业务时,所提供的终端信息错误或变更终端信息后未及时通知银行更改,可能造成银行无法为客户正常提供相应服务。客户不应在银行预留他人手机号码等非本人的终端信息。客户应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或手机操作系统指定的应用程序商店下载手机银行客户端软件。
9、客户应采取安装正版操作系统以及防病毒软件和网络防火墙并及时更新等有效措施,保护用于办理电子银行业务的计算机或手机等终端设备的安全,防止其发生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
10、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严格限制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士使用个人的计算机;不要在公共设备(如网吧、公共图书馆计算机等)以及不明来源的WiFi网络中使用电子银行;为所使用的计算机、手机等设备设定密码,以防止他人擅自取用个人资料;在每次使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后,请点击页面右上角的“退出登录”结束使用;妥善保存个人的银行资料,如果个人资料(联系电话、地址等)变动时,请尽快通知中国工商银行。
第九条 交易资格冻结 客户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时,登录密码当天连续3次验证未通过,银行将临时冻结客户相应渠道当日的交易资格,次日自动解除冻结;累计连续多次验证未通过的,银行将冻结客户相应渠道的交易资格,客户需到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密解冻手续。 在电子银行交易资格冻结期间,不影响柜面办理业务。
第十条 其它交易事项 客户在进行第三方存管、基金买卖等交易时,必须遵守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制定的相关交易规则。
第十一条 交易异常 因网络故障、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导致电子银行无法正常运行时,客户可到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相关业务。
第十二条 交易附则 本交易规则由中国工商银行负责解释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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