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

东方红-先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集合计划简称
东方红-先锋1号
集合计划类型
非限定性
存续期(年)
无固定存续期
开放期
自计划成立之日起每6个月的最后5个工作日
管理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费率
1%/年
托管费率
0.2%/年
业绩报酬
当委托人退出集合计划或集合计划终止时,收取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6%以上20%的部分为业绩报酬。
投资范围及比例
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期限大于1天的债券逆回购、债券型基金、国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债券、短期融资券、央行票据、资产支持收益凭证等,占资产净值的0-95%;
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开放式基金、混合型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权证等,占资产净值的0-95%;
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期限为1天的债券逆回购、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等高流动性短期金融产品,在封闭期和开放期内占资产净值均不低于5%。
集合计划特点
一、量身订做:为委托人提供满足其投资需求、适合其风险收益特征的投资方案,并可专享东方红资产管理团队提供的“一对一”个性化服务。
二、操作灵活:产品规模适中并且比较稳定,投资范围广泛,可以从容应对不同市场环境,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灵活配置,从而有机会获取较高收益。
三、零成本进出:本产品不收取认购/申购费和退出费,委托人无参与/退出成本。
四、有效激励:收费方式更灵活,通过业绩报酬形式给予管理人有效的激励,委托人与管理人利益一致;只有为委托人获取更多收益,管理人才能与投资者共享更高收益。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201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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