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 >理财产品 >“共赢理财”固定收益类

21天增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风险揭示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中国工商银行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客户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客户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期限

 无固定期限

产品风险评级

PR2

目标客户

法人客户

重要提示

工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
本理财产品的总体风险程度较低,工商银行不承诺本金保障但客户本金损失的可能性较小。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主要为低风险、低收益的投资品市场,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受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因素影响较小。
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客户可能无法取得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本金的风险。请认真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第八部分风险揭示内容,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中国工商银行产品风险评级说明
(本评级为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风险等级

风险水平

评级说明

目标客户

PR1级

很低

产品保障本金,且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或产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且具有较高流动性。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客户

PR2级

较低

产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或承诺本金保障但产品收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客户

PR3级

适中

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和预期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PR4级

较高

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产生较大影响,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复杂性。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PR5级

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造成重大损失,产品结构较为复杂,可使用杠杆运作。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法人客户21天增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代码:ZL21ZST

产品风险评级

PR2
(本产品的风险评级仅是工商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客户参考)

销售对象

法人客户

期限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持有份额封闭21天后可赎回)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募集期

2013年9月3日~2013年9月8日。如果该产品募集期结束前认购规模达到200亿,工商银行有权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工商银行将发布信息披露,产品最终规模以工商银行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销售范围

全国

产品起始日

2013年9月9日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自产品起始日(不含当日,产品起始日不能购买)起的每个工作日为开放日,开放日的9:00至17:00为开放时间。客户持有份额21天以上,可于开放日进行赎回。

购买、赎回方式

1、募集期内网点营业时间及网上银行24小时接受购买申请;
2、开放时间内接受购买、赎回申请;自产品起始日(不含当日)起非开放时间可提出购买、赎回预约申请,等同在下一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内的购买、赎回申请。

购买确认

T日购买,T+1日确认,T+1日扣款。确认扣款日若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T日、T+1日均为开放日。

赎回确认

客户持有份额21天以上,可于T日进行赎回,T日确认,赎回份额对应的本金和收益于T+1日资金到账。到账日若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T日、T+1日均为开放日。

赎回规则

采取“先进先出”原则,即优先赎回最早的申购份额。

理财资产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

固定费率(年)

销售手续费:0.4%,托管费:0.03%。固定费用按固定费率每日计提。

管理费用

在每季末最后一天,该产品在扣除工商银行销售手续费、托管费,并实现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后仍有剩余部分时,工商银行按照0.5%的年化费率按季收取投资管理费(不足0.5%的,按照实际年化费率收取);当产品在扣除前述所有费用后仍有剩余收益时,剩余收益的80%归该日存续客户所有,剩余收益的20%作为工商银行的浮动管理费。

预期年化收益率测算

本产品拟投资20%—100%的高流动性资产,0%—80%的债权类资产,0%—80%的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按照目前各类资产的市场收益率水平计算,扣除工商银行销售手续费、托管费,若所投资的资产按时收回全额本金和收益,则客户可获得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分档如下:客户赎回当日持有份额在5000万元(不含)以下时,预期年化收益率为2.80%;客户赎回当日持有份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00%。测算收益率不等于实际收益率,投资需谨慎。工商银行将根据市场利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各档次预期年化收益率,并至少于新预期年化收益率启用前3个工作日公布,如遇收益率分段调整,按适用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分段计算。

认购起点金额

5万元起购,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追加购买最低金额

1000元,以1000元的整数倍追加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1000份,以1000份的整数倍追加

交易级差

1000份

理财账户最低保留份额

1000份

单位金额

1元/份

募集期是否允许撤单

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

税款

支付给客户的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

其他规定

赎回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收益,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二、投资对象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信托计划、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等;三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同时产品因为流动性需要可开展存单质押、债券正回购等融资业务。
  本产品投资的资产种类和比例如下:

资产类别

资产种类

投资比例

高流动性资产

债券及债券基金

20%-100%

货币市场基金

同业存款

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

债权类资产

债权类信托

0%-80%

交易所委托债权

交易所融资租赁收益权投资

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0%-80%

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

协议存款组合

  如遇市场变化导致各类投资品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以上范围,工商银行将在10个工作日内调整至上述比例范围。
  本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均严格经过工商银行审批流程审批和筛选,在投资时达到可投资标准。资产或资产组合所涉及融资人比照工商银行评级标准均在A-级(含)以上;除本说明书特别约定外,拟投资的各类债券信用评级均在AA级(含)以上、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达到A-1。

  三、投资管理人
  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工商银行。工商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代表客户签订投资和资产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协议、合同等文本。工商银行拥有专业化的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的交易资格。
  本产品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受托人、管理人均经过工商银行相关制度流程选任,符合工商银行准入标准。

  四、开放日产品购买、赎回方式
  开放日的9:00至17:00为开放时间,开放时间内客户可办理购买;客户持有份额21天以上,可于开放日进行赎回;如客户多次购买产品,其中持有21天以上的份额,可进行赎回,持有21天以内的份额,不可赎回。
  客户可通过银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发起购买和赎回。购买交易T日购买,T+1日确认,T+1日扣款,确认扣款日若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赎回交易T日确认,T+1日资金到帐,到账日若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T日、T+1日均为开放日)。
  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参见巨额赎回条款。

  五、巨额赎回
  单个开放日中,本产品的产品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总份额后的余额,下同)之和超过上一日产品总份额的10%,为巨额赎回。出现巨额赎回时,工商银行可不接受超出部分的赎回申请,但客户可于下一开放日重新进行赎回申请。
  理财产品连续两个开放日(含)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工商银行有权暂停接受客户的赎回申请。客户根据工商银行披露的开放日可重新进行赎回。
  在发生巨额赎回工商银行暂停接受客户赎回申请时,工商银行最迟于次一工作日通过网站(www.icbc.com.cn)及相关营业网点进行信息披露。

  六、理财收益分析
  (一)理财收益计算方式及支付
  每季末的最后一天,该产品在扣除工商银行销售手续费、托管费,并实现产品预期收益后仍有剩余部分时,工商银行按照0.5%的年化费率收取投资管理费(不足0.5%的,按照实际年化费率收取),当产品在扣除前述所有费用后仍有剩余收益时,剩余收益的80%归存续客户所有,剩余收益的20%作为工商银行浮动管理费。
  银行根据客户赎回当日持有理财产品份额及适用年化收益率按日计算收益,当客户赎回时,采取“先进先出”原则,即优先赎回最早的申购份额,并按照其赎回份额的实际存续天数和适用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和支付客户收益,预期年化收益率调整的,分段计算。
  情景一:
  若某客户于2013年9月26日购买(2013年9月27日确认)1000万元,21天封闭期结束后全部赎回(2013年10月17日),扣除托管费和销售手续费后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若可达到2.80%,由于实现了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80%后无剩余部分,工商银行未收取管理费,客户收益为:
  10000000×2.80%×21/365=16109.59(元)
  情景二:
  若某客户于2013年9月26日购买(2013年9月27日确认)1000万元,21天封闭期结束后全部赎回(2013年10月17日),扣除托管费和销售手续费后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若可达到3.10%,由于实现了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80%后有剩余部分,工商银行按照年化费率0.3%收取投资管理费,客户收益为:
  10000000×2.80%×21/365=16109.59(元)
  情景三:
  若某客户于2013年9月26日购买(2013年9月27日确认)1000万元,21天封闭期结束后全部赎回(2013年10月17日),扣除托管费和销售手续费后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于2013年3季度若可达到3.50%(其余季度仅达到2.80%),由于实现了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80%后有剩余部分,2013年3季度工商银行按照年化费率0.5%收取投资管理费后,还有年化0.2%的剩余收益,而该客户在9月末(9月30日)为存续客户,还可以享受2013年3季度剩余收益的80%,则客户收益为:
  10000000×2.80%×21/365+10000000×0.2%×80%×4/365=16284.93(元)
  情景四:
  若某客户于2013年9月26日购买(2013年9月27日确认)1000万元,26天后全部赎回(2013年10月22日),第22日(2013年10月18日)遇收益率调整为2.85% ,则客户收益为:
  10000000×2.80%×21/365+10000000×2.85%×5/365=20013.70(元)
  情景五:
  若某客户于2013年9月26日购买(2013年9月27日确认)1000万元,2013年9月29日再次购买(2013年9月30日确认)5000万元,于26天后(2013年10月22日)赎回3000万元,则按“先进先出”的赎回原则,赎回份额中1000万份存续天数为26天,另外2000万份存续天数为23天,由于客户赎回当日持有份额大于5000万元,客户收益为:
  10000000×3.00%×26/365+20000000×3.00%×23/365=59178.08(元)
  若客户于2013年10月23日赎回1000万元,则按“先进先出”的赎回原则,持有天数为24天,由于客户赎回当日持有份额小于5000万元,客户收益为:
  10000000×2.80%×24/365=18410.96(元)
  (二)最不利情况分析
  鉴于产品的合理设计、投资团队的尽职管理和有效运作,工商银行此类产品以往业绩表现良好,全部如期实现了预期年化收益率,获得了满意的投资回报。但历史数据代表过去,仅供客户决策参考,最终收益要以到期实际实现收益为准。
  本产品为非本金保证浮动型理财产品,由于市场波动导致投资品贬值或者投资品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使产品到期时投资品出售收入有可能不足以支付产品预期收益,甚至不足以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届时理财资金将按照产品实际净值向客户进行分配。但在此种情形下,理财产品保留向发生信用风险的投资品发行主体进行追偿的法定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客户进行清偿。

  七、风险揭示
  本产品类型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特向您提示如下:与银行存款比较,本产品存在投资风险,您的本金和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等原因而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政策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运作和收益,甚至本金损失。
  (二)信用风险:客户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市场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本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客户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客户不得在产品封闭期内提前赎回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它投资机会;若本产品发生巨额赎回,客户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五)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果因募集规模低于说明书约定的最低规模或其他因素导致本产品不能成立的情形,客户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六)提前终止风险:为保护客户利益,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以及再投资风险。
  (七)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从而影响本产品的到期收益,甚至本金损失。
  (八)兑付延期风险:如因本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则客户面临资金到账时间延期、调整等风险。
  (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兑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客户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对于由不可抗力及银行责任以外的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提前终止
  工商银行有权根据运行情况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九、信息披露
  如本产品提前成立或提前终止,工商银行将在提前成立或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在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
  本产品正常成立后15个工作日内,工商银行将在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成立报告。
  本产品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工商银行将在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到期报告。
  本产品到每季度末最后一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工商银行将在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的收益实现情况报告。
  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可以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对预期收益、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产品说明书其他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客户如不同意补充或修改后的说明书,可根据工商银行的通知或公告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赎回本产品,客户理财资金和收益(如有)将在赎回日后3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客户账户。
  本产品存续期间如发生工商银行认为可能影响产品正常运作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投资的资产质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其它可能对客户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时,工商银行可视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告知客户: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电子邮件、电话、以信函形式邮寄、手机短信等。
  客户应及时主动查询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如因客户未主动及时查询信息,或由于不可抗力、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非银行责任的原因造成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因此产生的客户损失和风险银行不予承担。

  十、特别提示
  本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测算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工商银行向客户支付本产品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客户在投资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作出独立的投资决策。
  工商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


(2013-09-02)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