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 >理财产品 >“共赢理财”固定收益类

工银理财·共赢5号2012年第31期A款法人理财产品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工银理财共赢5号2012年第31期A款(35天)

代码:2031JGXA

产品风险评级

PR3
(本产品的风险评级仅是工商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客户参考)

目标客户

对公客户

期限

35天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计划发行量

20亿元

募集期

2012年8月2日~2012年8月8日

产品成立

工商银行有权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工商银行将进行披露并调整相关日期;产品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如本产品(以下简称“A款”)募集规模低于1亿元,工商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工银理财共赢5号201231B款(以下简称“B款”)作为本产品浮动收益类投资收益的保证金,如B款募集规模不足58万元,工商银行有权宣布该产品不成立。产品不成立时,工商银行将在起始日后两个工作日内根据约定的方式发布产品不成立的信息,客户资金将在起始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到账,起始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起始日

2012年8月9日

到期日

2012年9月12日

资金到账日

到期日后第2个工作日

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

交易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观察期

2012年8月13日~2012年9月7日

理财资产托管人

工商银行北京分行

理财资产托管费率(年)

0.02%

销售手续费率(年)

0.4%

预期收益率测算

产品总收益:产品挂钩沪深300指数,如果固定收益类资产按时收回全额资金,且观察期内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沪深300指数收盘价不低于观察期内第一个交易日的沪深300指数收盘价的103.7%,则本产品客户获得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1%;如果固定收益类资产按时收回全额资金,且观察期内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沪深300指数收盘价低于观察期内第一个交易日的沪深300指数收盘价的103.7%,则客户获得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7%。

产品总收益可分解为固定收益类投资收益和浮动收益类投资收益。

固定收益类投资收益:该产品拟投资10%—90%的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10%—90%的债权类资产,0%—20%的权益类资产,0%的其他资产,按目前各类资产的市场收益率水平计算,该资产组合预期年化收益率约4.22%,扣除工商银行理财销售费、托管费等费用,产品到期后,若所投资的资产按时收回全额资金,则可获得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可为3.8%。

浮动收益类投资收益:产品挂钩沪深300指数,如果观察期内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沪深300指数收盘价不低于观察期内第一个交易日的沪深300指数收盘价的103.7%,则可获得年化0.3%的收益(由B款产品本金支付);如果观察期内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沪深300指数收盘价低于观察期内第一个交易日的沪深300指数收盘价的103.7%,则本产品需向B款产品支付年化0.1%的收益。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认购起点金额

10万元起购,以1千元的整数倍递增。

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

工商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除本产品说明书第八条约定的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客户不享有提前终止权。

募集期是否允许撤单

收益计算方法

收益=投资本金×年化收益率/365×实际存续天数

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

其他约定

1.沪深300指数的收盘价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页http://www.sse.com.cn公布的数据为准,沪深300指数的证券代码是000300。
2.浮动收益类投资收益中有关价格的数据及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按四舍五入计。
3.到期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收益,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二、投资对象
  本期产品具有一个挂钩沪深300指数的浮动收益类投资收益,其本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存款等货币市场投资工具以及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各投资资产种类的投资比例如下,可在[-10%,+10%]的区间内浮动:

资产种类

投资比例

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

10%-90%

债权类资产

10%-90%

权益类资产

0%-20%

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0%

  本期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均严格经过工商银行审批流程审批和筛选,在期初投资时达到可投资标准。资产或资产组合所涉及用款人比照工商银行评级标准均在A-级(含)以上,若涉及信贷按资产五级分类均为正常类;拟投资的各类债券信用评级均达到AA级(含)以上。

  三、投资团队
  本期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工商银行,工商银行拥有专业化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金融市场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目前所有类型交易的交易资格。
  本期产品所投资的信托计划受托人均经过工商银行相关制度流程选任,符合工商银行准入标准,信托计划受托人可能包括: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信托),中海信托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编号为K0022H231000001(《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其中包含美元1500万元,注册地址是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十五号七楼。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中融信托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营业性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编号为K0019H223010001(《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注册资本3.25亿元人民币,其中包含美元1500万元,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33号。
  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华信),大连华信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营业性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编号为K0015H221020001(《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注册资本20.57亿元人民币,其中包含美元1500万元,注册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大公街34号。

  四、理财收益计算及分配
  (一)持有到期的理财收益
  理财收益在到期时一次性支付,按如下公式计算:到期收益=固定收益类投资收益+浮动收益类投资收益。其中:固定收益类投资收益为扣除相关费用后的收益,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8%。浮动收益类投资收益挂钩沪深300指数,如果观察期内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沪深300指数收盘价不低于观察期内第一个交易日的沪深300指数收盘价的103.7%,则浮动收益类投资收益的年化收益率为0.3%;如果观察期内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沪深300指数收盘价低于观察期内第一个交易日的沪深300指数收盘价的103.7%,则浮动收益类投资收益的年化收益率为-0.1%。
  在理财资金投资正常的情况下,固定收益类投资到期(扣除相关费用后)最高年化收益率有望达到3.8%。若固定收益类投资运作到期未达到3.8%的年化收益率,工商银行不收取投资管理费;在达到3.8%的年化收益率的情况下,工商银行在按照说明书约定的3.8%的年化收益率支付给客户后,将超过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收取。
  以某客户投资10万元为例,产品正常运作到期后,实际持有35天,如果固定收益类资产按时收回全额资金,且观察期内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沪深300指数收盘价不低于观察期内第一个交易日的沪深300指数收盘价的103.7%,则客户最终收益为:100000×4.1%×35/365=393.15(元)。
  如果固定收益类资产按时收回全额资金,且观察期内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沪深300指数收盘价低于观察期内第一个交易日的沪深300指数收盘价的103.7%,则客户最终收益为:100000×3.7%×35/365=354.79(元)。
  (二)持有到期理财资金支付
  理财期满,工商银行在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上述情况与举例仅为向客户介绍收益计算方法之用,并不代表以上的所有情形或某一情形一定会发生,或工商银行认为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在任何情况下,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

  五、风险揭示
  本产品类型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的有关规定,特向您提示如下:与银行存款比较,本理财计划是高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政策风险:本期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计而成,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到本期理财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工作正常进行,若出现上述情况,可能会导致客户本金和收益减少甚至损失的政策风险。
  (二)信用风险:本期产品所投资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品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存款等货币市场投资工具以及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客户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用款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投资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市场风险:本产品为非本金保证类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客户投资本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若观察期内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沪深300指数收盘价低于观察期内第一个交易日的沪深300指数收盘价的103.7%,则客户获得较低收益;若银行存款和其他投资市场资产投资收益发生波动,则客户面临承担理财资金配置存款和其他投资市场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本产品采用到期一次兑付的期限结构设计,除本说明书第八条约定的客户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理财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五)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果发生本产品因募集规模低于产品成立最低标准或其他因素导致产品不成立的情形,客户将面临再投资的风险。
  (六)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如果发生工商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的情况,工商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七)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合作的信托公司受经验、技能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期理财产品的后续管理,从而导致本期理财产品项下资金遭受损失。
  (八)兑付延期风险:如因本期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投资标的变现不及时等原因造成本期理财产品不能按时支付理财资金,则客户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收益情况分析
  鉴于产品的合理设计、投资团队的尽职管理和有效运作,工商银行固定收益类投资全部如期实现了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浮动收益类投资依据本说明书第一条约定的条款进行分配。但历史数据代表过去,仅供客户决策参考,最终收益以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实际实现收益为准。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构成新发理财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
  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主要体现为:一是理财产品到期可能发生的延期支付;二是投资资产折价变现,影响理财收益实现乃至理财本金的足额收回。产生上述可能结果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投资资产或资产组合目前受限于二级流通市场缺失,存在流动性风险;二是所投资债券品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三是所投资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承兑行延期支付或托收失败;四是所投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用款人和债券发行人因违约造成的投资失败的风险。如发生上述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客户将面临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损失的风险。

  七、信息披露
  在产品提前成立、到期终止、向客户分配收益或发生对产品产生重大影响之情形时,工商银行将在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成立、资产状况、收益情况、产品终止等信息。
  工商银行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十五日(遇非工作日顺延)后准备上个季度本理财产品的报表、市场表现情况及/或相关材料,供客户查询。
  如工商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则需在提前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在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
  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如发生工商银行认为可能影响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所投资资产质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其它可能对理财客户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时,工商银行可视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告知客户: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电子邮件、电话、以信函形式邮寄、手机短信等。
  客户应及时主动查询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如因客户未主动及时查询信息,或由于不可抗力、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非银行过错原因造成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因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八、特别提示
  本期人民币理财产品收益率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工商银行向客户支付理财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且不超过本说明书约定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故客户在投资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作出独立的投资决策。
  在产品不成立时,工商银行将在起始日后两个工作日内根据约定的方式发布产品不成立的信息,客户资金将在起始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到账,起始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有权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通过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对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或产品说明书其他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客户如不同意补充或修改后的说明书,可根据工商银行的通知或公告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赎回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与工商银行的委托理财关系,客户资金将在调整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到账。
  工商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

风险揭示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中国工商银行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客户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客户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 

产品期限

35天

产品风险评级

PR3

目标客户

 对公客户

重要提示

  工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
  本理财产品的总体风险程度适中,工商银行不承诺本金保障,产品收益随投资表现变动。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主要为风险和收益较为适中的投资品市场,或虽然部分投资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市场,但通过合理资产配置或其他技术手段使产品的整体风险保持在适中水平,或产品本金投资于低风险投资品市场,但其收益挂钩股票、商品、外汇等高风险投资品,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因素对本金及收益会产生一定影响。
  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客户可能无法取得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本金的风险。请认真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第五部分风险揭示内容,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中国工商银行产品风险评级说明
(本评级为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风险等级

风险水平

评级说明

PR1级

很低

  产品保障本金,且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或产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且具有较高流动性。

PR2级

较低

  产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或承诺本金保障但产品收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PR3级

适中

  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和预期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PR4级

较高

  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产生较大影响,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复杂性。

PR5级

  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造成重大损失,产品结构较为复杂,可使用杠杆运作。


(2012-08-0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