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结构
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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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法人客户专属180天增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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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ZL180ZQ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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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风险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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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3(本产品的风险评级仅是工商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客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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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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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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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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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持有份额封闭180天后可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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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及收益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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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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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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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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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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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3日~2012 年9月19日。如果该产品募集期结束前认购规模达到100亿,工商银行有权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工商银行将发布信息披露,产品最终规模以工商银行实际募集规模为准。本产品运作规模上限为5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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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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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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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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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品起始日(不含当日,产品起始日不能购买)起的每个工作日为开放日,开放日的9:00至17:00为开放时间。产品募集期内不接受撤单申请。客户持有份额180天以上,可于开放日进行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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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赎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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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期内网点营业时间及网上银行24小时接受购买申请;
2、开放时间内接受购买、赎回申请;自产品起始日(不含当日)起非开放时间可提出购买、赎回预约申请,等同在下一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内的购买、赎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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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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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可于工作日T日购买,资金T+1日扣款。
T日、T+1日均为开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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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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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持有份额180天以上,可于T日进行赎回。全额赎回时,本金及收益(第一个可赎回日与产品实际赎回日之间的收益,收益按实际天数计算)将于T+1日到账;部分赎回时,部分赎回的本金将于T+1日到账,对应赎回本金部分的收益按持有期计算,与赎回本金同日到账。赎回到帐日不计息。
T日、T+1日均为开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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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资产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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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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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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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手续费:0.4%,托管费:0.03%。固定费用按固定费率每日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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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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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产品在扣除工商银行销售手续费、托管费等费用,并实现客户预期最高收益后仍有剩余收益时,剩余收益部分作为产品投资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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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最高
年化收益率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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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产品拟投资40%-90%的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10%-60%的债权类资产,0%-20%权益类资产。按目前各类资产的市场收益率水平计算,扣除工商银行销售手续费、托管费等费用,客户预期可获得最高年化收益率约为i%,超过i%的部分作为工商银行的投资管理费。(i%为客户购买日工商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2012年9月13日i=4.2,此后i%的具体数值以工商银行最近一期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调整公告为准)。测算收益率不等于实际收益率,投资需谨慎。
客户持有本产品份额封闭180天后可赎回。在180天封闭期内,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以购买日工商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准,封闭期内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不变。持有180天后,未赎回部分,仍以购买日工商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准,如遇收益率调整,按最新公告的收益率分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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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起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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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追加认购金额为1000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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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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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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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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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根据存款利率和市场投资品收益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并至少于新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启用前7个工作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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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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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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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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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收益,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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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对象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各类债券(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券,直接投资的交易所债券或通过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专户理财计划等投资的交易所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逆回购、存款(包括通过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专户理财计划等投资的协议存款)等货币市场投资工具,以及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托计划、附带回购权的股权投资项目、附带固定回报和超额业绩分成的股权投资项目、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权信托计划、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优先份额等资本市场类信托计划,产品因为流动性需要可开展债券正回购等融资业务。
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权信托计划是指融资方(或股票持有者,下同)向信托计划受托人提供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担保,由融资方/回购方按约定对股票收益权进行回购或由受托人通过处置质押股票等方式实现资金退出并获取投资收益的业务。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优先份额是指受托人设立由“优先”和“一般”两种份额组成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通过合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通过证券账户、有限合伙、基金专户、股票收益权等方式),投资于沪、深交易所A股股票(包括二级市场交易、大宗交易及定向增发),封闭式基金,ETF基金,LOF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国债,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债,新股申购,股指期货(主要进行股指期货与股票现货之间的套利运作),银行存款等资本市场投资工具。为控制投资风险,理财产品只投资于该信托计划的优先份额,由一般信托份额以其本金为限对优先信托份额的本金和收益进行相应保障。
各投资资产种类的投资比例如下,可在[-10%,+10%]的区间内浮动:
资产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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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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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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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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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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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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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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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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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团队
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工商银行,工商银行拥有专业化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金融市场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所有类型交易的交易资格。
本期产品所投资的信托计划受托人均经过工商银行相关制度流程选任,符合工商银行准入标准,信托计划受托人可能包括: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信托),中海信托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编号为K0022H231000001(《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其中包含美元1500万元,注册地址是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十五号七楼。
江西信托是经监管部门批准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其注册地址为: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大厦,邮编:330046。
其他经工商银行相关制度流程选任,符合工商银行准入标准的信托机构或资产管理机构。
四、开放日产品购买、赎回方式
开放日内客户可办理购买;开放期客户持有份额180天以上,可进行赎回;如客户多次购买产品,其中持有180天以上的份额,可进行赎回,持有180天以内的份额,不可赎回。
客户可通过银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发起购买和赎回,下一工作日确认,下一工作日资金清算。
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参见巨额赎回条款。
五、巨额赎回
单个开放日中,本产品的产品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总份额后的余额,下同)之和超过上一日产品总份额的10%,为巨额赎回。出现巨额赎回时,工商银行有权不接受超出部分的赎回申请,并在不超过上一日总份额10%的前提下按比例为客户进行赎回,超出比例的赎回申请,自动顺延到下一工作日处理。
理财产品连续两个开放日(含)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工商银行有权暂停接受客户的购买和赎回申请。客户根据工商银行披露的开放日可重新进行购买和赎回。
在发生巨额赎回工商银行暂停接受客户申购、赎回申请时,工商银行最迟于次一工作日通过相关营业网点及网站(www.icbc.com.cn)进行披露。
六、理财收益分析
(一)理财收益计算方式及支付
该产品在扣除工商银行销售手续费、托管费等费用,并实现客户预期最高收益后仍有剩余收益时,剩余收益部分作为产品浮动管理费。
1、以某客户于2012年10月10日购买(10月11日扣款)10万元,180天到期后全部赎回(2013年4月8日)为例,扣除托管费和销售手续费后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为4.2%,则客户收益为:100,000×4.2%×180/365=2,071.23元
2、若某客户于2012年10月10日购买(10月11日扣款)10万元,195天后全部赎回(2013年4月23日),2013年2月5日遇收益率调整为4.30%,则客户收益为:
封闭期收益率收益:100,000×4.2%×180/365=2,071.23元
封闭期结束日至赎回日收益:100,000×4.30%×15/365=176.71元
(二)最不利情况分析
鉴于产品的合理设计、投资团队的尽职管理和有效运作,工商银行此类产品以往业绩表现良好,全部如期实现了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获得了满意的投资回报。但历史数据代表过去,仅供客户决策参考,最终收益要以到期实际实现收益为准。
本产品为非本金保证浮动型理财产品,由于市场波动导致投资品贬值或者投资品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使产品到期时投资品出售收入有可能不足以支付客户预期收益,甚至不足以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届时理财资金将按照产品实际净值向客户进行分配。但在此种情形下,理财产品保留向发生信用风险的投资品发行主体进行追偿的法定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客户进行清偿。
七、风险揭示
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客户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客户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市场风险:本产品为非本金保证类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内在的不确定性,在投资股票收益权信托计划与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优先份额时,存在标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所对应股票,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所投资股票、基金等证券品种)价格波动甚至大幅下跌的可能,从而造成客户投资本理财产品产生损失。此外,产品存续期间若银行存款和其他投资市场资产投资收益发生波动,则客户面临承担理财资金配置存款和其他投资市场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风险。
(二)信用风险:本产品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权信托计划、信托融资项目(不含工商银行信贷资产和票据资产)、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以及其他货币资金市场投资工具时,客户面临股票收益权融资方或回购方、信托融资项目用款人、债券发行人等相关方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投资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若本产品发生巨额赎回,客户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四)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理财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工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提前终止
工商银行有权根据运行情况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相关营业网点及网上银行进行公示。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九、信息披露
工商银行将在本行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
工商银行有权根据存款利率和市场投资品收益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并至少于新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启用前7个工作日公布。
如遇节假日或市场重大变化,为充分保证理财产品持有人的利益,工商银行有权暂停客户购买产品和设置\取消自动再投资的行为,并至少提前7天公布。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有权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点发布相关信息,对产品说明书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客户不同意补充或修改后的说明书的,可根据工商银行的公告或通知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赎回份额,终止与工商银行的委托理财关系。
客户应及时主动查询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如因客户未主动及时查询信息,或由于不可抗力、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非银行过错原因造成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因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十、特别提示
理财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支付理财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中国工商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且不超过中国工商银行公布的本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中国工商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
风险揭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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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中国工商银行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客户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客户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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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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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保本浮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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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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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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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风险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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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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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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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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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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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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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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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
本理财产品的总体风险程度较低,工商银行不承诺本金保障但投资者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很小。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主要为低风险、低收益的投资品市场,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受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因素影响较小。
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客户可能无法取得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本金的风险。请认真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第八部分风险揭示内容,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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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产品风险评级说明
(本评级为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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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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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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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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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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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保障本金,且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或产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且具有较高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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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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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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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或承诺本金保障但产品收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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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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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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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和预期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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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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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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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产生较大影响,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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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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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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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造成重大损失,产品结构较为复杂,可使用杠杆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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