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揭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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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中国工商银行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客户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 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 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客户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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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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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保本浮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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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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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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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风险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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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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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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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 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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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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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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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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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
本理财产品的总体风险程度适中,工商银行不承诺本金保障,产品收益随投资表现变动。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主要为风险和收益较为适中 的投资品市场,或虽然部分投资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市场,但通过合理资产配置或其他技术手段使产品的整体风险保持在适中水平,宏 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因素对本金及收益会产生一定影响。
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客户可能无法取得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本金的风险。请认真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第五部 分风险揭示内容,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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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产品风险评级说明
(本评级为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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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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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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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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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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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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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保障本金,且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或产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 影响很小,且具有较高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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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 投资经验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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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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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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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或承诺本金保障但产品收益具有较大不确 定性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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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 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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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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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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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和预期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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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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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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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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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产生较大影响,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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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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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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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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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造成重大损失,产品结构较为复杂,可使用杠杆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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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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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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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工银理财”特定资产收益权组合投资型人民币理财产品(37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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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SDJ14Z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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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风险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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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3
(本产品的风险评级仅是工商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客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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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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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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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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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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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及收益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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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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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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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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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发行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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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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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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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6日-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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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客户购买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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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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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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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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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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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客户利益,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缩短募集期并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工商银行 将调整相关日期并进行信息披露。
产品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如产品募集规模低于2亿元,则工商银行可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并在原定起始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 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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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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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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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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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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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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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后第5个工作日或提前终止后第 2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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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资产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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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北京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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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资产托管费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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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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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手续费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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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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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益率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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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产品拟投资“舍得酒特定资产”收益权, 投资金额为2亿 元 ,约占理财资金计划募 集规模的40%-100%。其余资金中拟投资20%—80%的高流动性资产,拟投资20%—80%的债权类资产,0%的权益类资产,0%的其他资产或 资产组合。按目前各类资产的市场收益率水平计算,扣除工商银行理财销售费、托管费等费用,产品到期后, 当客户选择以现金形式 支付理财本金和收益,且若所投资的资产按时收回全额资金,则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5.5%。
在约定期间,当客户选择 以实物形式支付理财本金,则理财本金通过提取实物白酒的方式支付,理财收益通过现金支 付,客户在理财产品到期时可以获得的现金收益按369天计算, 扣除工商银行理财销售费、托管费等费用后, 且若所投资的资产按时收回全额 资金,则选择实物形式支付本金部分的现金收益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9%。相关理财收益计算及实现的方式请详细阅读本说 明书第四部分。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若产品到期后未达到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工商银行不收取投资管理费;在达到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的情况下,工商银行按照本 说明书约定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支付客户收益后,将超过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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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起点金额及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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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起购,以2万元的整数倍递增,单一客户认购上限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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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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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出现重大变更,或为保护客户利益,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 本产品。除本说明书另有约定外,客户不得提前终止本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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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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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4日至2015年7月31日,所有客户均可按照本说明书的约定行使舍得酒 • 拾贰年年份酒收益权,以实物形式提取舍得酒 • 拾贰年年份酒,总量为5万件,先提先得,提完为止;每次至少提取1 件,每件对应理财本金为0.4万元。若全部5万件舍得酒 • 拾贰年年份酒提取完毕,其余客户只能待理财产品到期后以现金形式 获得理财本金和收益。
客户提酒的先后顺序以客户到工商银行网点办理行权提酒申请的系统交易时间为准,请留存相关交易凭证(详见附件一)。由 于本产品采取“先提先得”的竞争性行权规则,请客户把握行权时机,避免出现行权不成功的情况。工商银行将在行权率达到100%的 时候进行信息披露,请客户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披露。
客户一旦办理行权提酒申请,将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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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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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认购本理财产品,将享受到沱牌股份提供的增值服务。客户可以在理财产品成立后登录沱牌股 份网站(www.chinatuopai.com)查阅有关增值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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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是否允许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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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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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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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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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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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期末收益=投资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365×实际存续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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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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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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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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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购买本产品的资金在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但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在到期日 (或提前终止日/提前赎回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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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对象
本理财产品募集总金额的2亿元将投资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受托人,以下简称“中信信托”)设立的“舍得酒特定资 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期)”(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信托计划将买入四川沱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沱牌股份)持有的5万件舍得酒 • 拾贰年年份酒 的收益权。该年份酒是沱牌股份 引领绿色生态酿酒潮流,以中国首座十里生态酿 酒工业园的雄厚实力,携170亿元品牌价值及全国领先的高端陈年老酒贮量,鼎力打造的一款高端生态年份投资收藏酒。 采用传统白酒酿制技艺 ,融合现代生态酿酒技术,以生态原粮、生态制曲、生态酿造、生态窖藏等为主要手段,其酒体圆融和谐,醇厚丰满,饮之入喉,初有细腻幽香 隐于舌尖,顷刻醇厚甘爽萦绕于口,入得腹中,余香四溢,更觉遍体舒畅、心醉神怡。 舍得酒 • 拾贰年年份酒 每件6瓶,每瓶500毫升( 即1斤),每件认购价格为0.4万元。信托计划认购的收益权所对应的舍得酒 • 拾贰年年 份酒实物在信托存续期间将由四川沱牌舍得酒业 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免费保管。
本期产品的其余资金主要投资于 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 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信托计划、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等;三是 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证券投资优先级信托、其他股权类信托计划、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四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 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
各投资资产种类的投资比例如下:
资产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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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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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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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流动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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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及债券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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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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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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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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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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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类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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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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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收益权类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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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委托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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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融资租赁收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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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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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类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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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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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及可转债申购信托(含网上及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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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优先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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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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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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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市场变化导致各类投资品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以上范围,但不会对客户预期收益产生影响,工商银行将在10个工作日内调整至上述比 例范围。
本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均严格经过工商银行审批流程审批和筛选,在投资时达到可投资标准。资产或资产组合所涉及融资人比照工 商银行评级标准均在A-级(含)以上; 除本说明书特别约定外, 拟 投资的各类债券信用评级均在AA级(含)以上、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达到 A-1。
三、投资团队
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工商银行。工商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代 表客户签订投资和资产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协议、合同等文本。工商银行拥有专业化的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的交易 资格。
本产品所投资的信托计划受托人均经过工商银行相关制度流程选任,符合工商银行准入标准。信托计划受托人为:
本期产品所投资的“舍得酒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期)”受托人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系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 准设立的全国性金融机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为蒲坚,注册资本为1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公司成立于1988年3月1日,由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和中信华东(集团)有限公司两家法人股东出资成立。中信信 托是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综合经营实力稳居行业领先地位的信托公司,并被推举为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理事长)单位。
四、理财收益计算及分配
(一)全部实物行权时的理财收益
2014年9月24日至2015年7月31日,客户可以选择行使舍得酒•拾贰年年份酒收益权,提取白酒实物。在此期间,客户可 以随时向工商银行提出白酒收益权行权申请,提取收益权所对应的白酒,每次至少提取一件,每件对应理财本金为4000元,客户累计最 多可以提取与其理财本金相对应的件数。工商银行将于每月最后1日(遇非工作日顺延)集中确认客户行权申请( 集中确认日当日的客户申请将于下个集中确认日确认)。沱牌股份将在工商银行集中确认日后15个工作日内,安排其经销商 将产品配送到客户预留的指定地址并开具发票(运费由沱牌股份公司承担;发票由沱牌股份指定的经销商开具)。
此种情况下,客户除可得到收益权所对应的白酒外,还将在产品到期前(满369天)按年化预期收益率9%以现金形式获得增值收益,实际 存续天数按369天计算。该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5个工作日之内到账。
本理财产品可实物行权的舍得酒•拾贰年年份酒总量为5万件,对应2亿元理财产品资金,占全部理财资金的40%-100%,所有客户 的实物行权采取“先提先得,提完为止”的原则。若全部5万件舍得酒•拾贰年年份酒提取完毕,其余客户只能待理财产品到期后以现 金形式支付理财本金和收益。客户提酒的先后顺序以客户到工商银行网点办理行权提酒申请的系统交易时间为准,请留存相关交易凭证 (详见附件一)。由于本产品采取“先提先得”的竞争性行权规则,请客户把握行权时机,避免出现行权不成功的情况。工商银行将在行权率达 到100%的时候发布披露,请客户随时关注相关披露。
以某客户投资12万元为例,期间客户实物行权提取30件舍得酒•拾贰年年份酒,理财产品到期前(满369天),如果扣除费用后理财产品的 年化收益率为9%,则客户最终收益为:
120,000×9%×369/365=10918.36(元)
(二)持有到期的理财收益
2015年7月31日之前,若客户未向工商银行提出行使舍得酒•拾贰年年份酒收益权,工商银行将默认客户以现金形式实现理财本金和收益清 算。
在理财资金投资正常的情况下,理财产品到期(扣除相关费用后)最高年化收益率有望达到5.5%。理财资产运作超过最高年化收益率的部 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
以客户投资12万元为例,若未在产品存续期间提取白酒实物,理财产品到期后,如果扣除费用后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为5.5%,则客户最 终收益为:
120,000×5.5%×370/365=6690.41(元)。
(三)部分实物行权时的理财收益及理财资金支付
2015年7月31日之前,若客户部分实物行权,则产品正常运作到期后,客户最终收益包括:
1.向工商银行提出行使舍得酒•拾贰年年份酒收益权部分,理财产品到期前(满369天),客户除可得到收益权所对应的白酒外,还将按年 化预期收益率9%以现金形式获得增值收益,实际存续天数按369天计算。该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5个工作日之内到账。
2.未向工商银行提出行使舍得酒•拾贰年年份酒收益权部分,工商银行将默认客户以现金形式实现理财本金和收益清算。在理财资金投资 正常的情况下,理财产品到期(扣除相关费用后)最高年化收益率有望达到5.5%。理财资产运作超过最高年化收益率的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 用。
以某客户投资12万元为例,期间客户部分实物行权,提取15件舍得酒•拾贰年年份酒;其余6万元,客户未在产品存续期间提取白酒实物。
实物行权部分,客户提取15件舍得酒•拾贰年年份酒,理财产品到前(满369天)年化收益率为9%(扣除相关费用后),则客户收益为;
60,000×9.0%×369/365=5459.18(元)
未实物行权的6万元,理财产品到期后(扣除相关费用后)最高年化收益率有望达到5.5%。产品正常运作到期,扣除费用后理财产品的最 终收益为:
60,000×5.5%×370/365=3345.21(元)。
(四)持有到期理财资金支付
理财期满,工商银行在到期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五)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时理财收益及理财资金支付
如果工商银行提前终止或客户提前赎回本期理财产品,工商银行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或提前赎回相关约定期限内将客户理财资金 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在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的情况下,客户最终收益根据理财产品(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后)实际年化收益率及产品实际存续天数计算。 如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情况下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超过本条(二)款约定的客户持有到期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银行按照客户持有到期的 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支付客户收益后,将超出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收取。
上述情况与举例仅为向客户介绍收益计算方法之用,并不代表以上的所有情形或某一情形一定会发生,或工商银行认为发生的可能性很大。 在任何情况下,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
五、风险揭示
本产品类型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的有关规定,特向您提示如下:与银行存款比较,本理财计划是高 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政策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 响本产品的投资运作和到期收益,甚至本金损失。
(二)信用风险:客户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 受损失的风险。
本理财产品以现金形式分配理财收益的来源之一为沱牌股份到期购买舍得酒•拾贰年年份酒收益权的收入。为有效降低信用风险,本理财 投资的信托计划设置了由沱牌股份提供房地产抵押的担保措施,确保到期时有足够的现金支付投资者理财本金及收益。届时,如果沱牌股份所抵 押的房地产处置时间滞后,客户将面临以现金形式现理财收益延缓支付的可能性。
(三)市场风险:若客户选择以舍得酒•拾贰年年份酒收益权形式进行理财收益分配,理财本金和收益来源于与此对应的舍得酒•拾贰年年 份酒。理财产品到期后,如舍得酒•拾贰年年份酒市场状况变化以及受其它各种因素影响,客户可能面临舍得酒•拾贰年年份酒实际价值相对于投 资价格贬损的可能性。
(四)流动性风险:除本说明书第七条约定的客户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客户不得在产品存续期内提前终止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 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它投资机会。
(五)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果因募集规模低于说明书约定的最低规模或其他因素导致本产品不能成立的情形,客户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六)提前终止风险:为保护客户利益,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 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以及再投资风险。
(七)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从而影响本产品的到 期收益,甚至本金损失。
(八)兑付延期风险:如因本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则客户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
(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 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 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舍得酒在保管及配送期间可能会发生包括破损、灭失在内的有关风险,若客户选择以实物行权方式进行理财收益分配,酒品在保管 、配送过程中因延误、破损、遗失等可能致使客户无法及时得到舍得酒•拾贰年年份酒。工商银行不承担因酒品的质量、运输破损或延误等给客 户造成的任何损失,如发生上述问题,客户应自行与沱牌股份协商解决。
(十一)信息传递风险:工商银行将按照本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客户应充分关注并及时主动查询工商银行披露的本 产品相关信息。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亦应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如客户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工 商银行导致工商银行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的,可能会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六、收益情况分析
鉴于产品的合理设计、投资团队的尽职管理和有效运作,工商银行此类理财产品全部如期实现了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以一年期限的产品 为例,到期后客户所得均达到了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获得了满意的投资回报。
历史数据代表过去,仅供客户决策参考,最终收益以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时实际实现收益为准。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不构成新发理财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
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主要体现为:一是理财产品到期可能发生的延期支付;二是投资资产折价变现,影响理财收益实 现乃至理财本金的足额收回。产生上述可能结果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投资资产或资产组合目前受限于二级流通市场缺失,存在流动性风险;二 是所投资资产或资产组合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客户选择酒品实物行权所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请认真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第五部 分风险揭示内容);三是所投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用款人和信托公司因违约造成的投资失败的风险。如发生上述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 果,客户将面临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损失的风险。
七、信息披露
在产品不成立时,工商银行将在起始日后2个工作日内在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或 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不成立信息,客户购买本金将在起始日后2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客户账户,起始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如本产品提前成立或提前终止,工商银行将在提前成立或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在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
本产品正常成立后15个工作日内,工商银行将在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 产品成立报告。
本产品到期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工商银行将在网站(www.icb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 产品到期报告。
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可以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或 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对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或产品说明书其他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客户如不同意补充或修改后的说 明书,可根据工商银行的通知或公告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赎回本产品,客户本金和收益(如有)将在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客户账户。
本产品存续期间如发生工商银行认为可能影响产品正常运作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投资的资产质量发生重 大变化或者其它可能对客户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时,工商银行可视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告知客户: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电子邮件、电话、以信函形式邮寄、手机短信等。
由于本产品采取“先提先得”的竞争性行权规则,为避免出现行权不成功的情况,工商银行将在行权率达到100%的时 候进行信息披露,请客户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披露。
八、特别提示
本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测算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工商银行向客户支付本产品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工 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且不超过本说明书约定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客户在投资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作出独立的投资决策。
工商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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